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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价格改革三十年回眸
发布日期: 2008年11月26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鹰潭市的价格改革也历经了三十年的风风雨雨,与改革开放同步走过了三十年坎坷的历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一、价格改革回顾

  从鹰潭价格改革三十年的历程来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价格改革的初始阶段(1979年—1984年)。价格改革以农副产品价格和基础产品价格为主,采取“调放结合、以调为主”的方针,主要是有计划地调整严重扭曲的价格结构,重点是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和煤炭等基础产品价格。与此同时,还对价格管理体制也作了某些探索性地研究。

  第二阶段为改革的全面推进阶段(1985年—1988年)。这一阶段价格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实行“放调结合、以放为主”的方针。重点是转换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采取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放开了大部分副食品和部分日用工业品价格,对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

  第三阶段为改革的深化阶段(1989年—1997年)。这一阶段价格改革实行的是“以控为主、控调结合”的方针,一方面控制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另一方面不失时机地推进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同时,适时调整和放开了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实行了《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制定了《鹰潭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各级政府狠抓“菜篮子工程”相继出台了《鹰潭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鹰潭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确保市场副食品的有效供应;适当集中提价审批权限,对部分商品实行提价监审制度,严格控制出台涨价措施;按照《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开展对行政事业收费的清理整顿,制止面向企业的“三乱”;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开展“双信”和明码标价工作。

  第四阶段为改革的攻坚阶段(1998年—2002年)。治理整顿收效明显,我国经济实现了“软着陆”,经济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经济发展进入了关键时刻。此间,《价格法》颁布实施,我国加入WTO,经济纳入了全球化,国际经济的变化对我国的影响日渐明显,价格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价格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这一阶段价格工作的重点是:依法治价,大力整顿价格和收费秩序,“清费、治乱、减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改税一批、剥离一批、取消一批、规范一批”的改革,进一步制止乱收费行为;改善价格调控,优化经济结构,努力扩大内需,促进价格总水平的合理回升;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管,确保农民的收入不降低;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建立健全价格、成本和费用的调查制度,确保调定价格的科学合理;进一步转变职能,推动价格工作由以定调价为主向“定规则、当裁判”为主转变。

  第五阶段为改革的提高、优化阶段(2003年至如今)。这一阶段价格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改善价格宏观调控;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环保收费的改革;民生价格和收费的改革等。在资源价格改革方面,深化成品油价格改革,适时调整成品油价格,同时建立了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进行电价的综合分类改革,全面推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放开电煤价格,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改革水资源费收费管理办法,提高水资源费的收费标准;改革水利工程水价格的管理。全面推行城市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在民生价格和收费改革方面,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减轻社会各方面的负担;建立了各类教育收费的制度和规定,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缓解了“上学难”的问题,减轻了学生及其家长的负担;整顿医疗收费,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努力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减轻了病患者的负担;改善房地产价格管理,规范房地产相关收费行为;整顿旅游风景点门票价格,改善门票价格管理;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强化了价格成本监审,基本上形成了“价格成本监审、制定调定价费的政策、价格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管工作格局。此间,我们先后应对和解决了因“非典”和“禽流感”疫情引发的价格异动问题,干预了粮油、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生猪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上涨,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价格改革成就

  1、价格管理体制实现了根本转变。

价格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我市经历了“调放结合、以调为主”—“放调结合、以放为主”—“调、放、补、管相结合”—“控调结合、以控为主”—“清费、治乱、减负”—“积极改善价格宏观调控”等改革过程,价格管理形式也由原来高度集中统一的单一的“计划价格”形式,计划内外价格并存的“双轨制”价格形式,改革为目前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并存,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三十年来,价格改革使我们冲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旧观念,树立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冲破了不重视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对经济调节作用的观念,树立了充分发挥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调节作用的观念;冲破了单一计划价格的观念,树立了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和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观念;冲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高度集权和直接管理价格的观念,树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管理和间接调控相结合的观念;冲破了稳定物价就是价格“一定终身制”的观念,确立了在经济发展、市场有效供应不断丰富中力求价格稳定的观念;冲破了价格工作就是单纯调定价管理的观念,树立了价格管理和价格服务相结合,以价格服务为主的观念。也正是由于思想观念的转变,使我们在价格改革的实践中,解决了价格“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老大难问题,摸索出了一条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民生,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价格工作新路子。

  2、价格形成机制趋于合理

  价格改革的主要特点就是放权。据统计,1978年,我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占97%,市场调节价占3%;农产品收购总额中,政府定价占92.2%,政府指导价占2.2%,市场调节价占5.6%;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政府定价占100%。经过三十年价格改革,绝大部分商品价格改由市场调节,政府定价部分只占2.8%。目前,鹰潭管理的只有自来水、公交车、出租车等极少数几个品种价格。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价格管理权限的下放,打破了原来单一计划价格形式的格局,形成了与多层次价格决策体系相适应的,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价格管理格局。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人民生活必需品,仍然实行政府定价;对比较重要的商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大部分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鹰潭已形成了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价格管理体系,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管理体制已初步建立。

  3、价格调控体系逐步完善。

  在放开大部分商品价格由市场调节的同时,我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条件下价格管理的需要,探索试行了一些新的价格间接调控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价格间接调控体系。如在全市建立起了包括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和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房地产价格、涉农收费在内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定期分析价格形势,及时预测价格走势,为政府调控价格总水平提供决策依据;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不断增加对副食品基地和蔬菜基地的投入,确保了市场的供应,稳定了城市副食品价格;建立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制度,价格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集体审价制度,为科学合理制定价格提供决策依据;建立了应对各种价格异动情况的价格应急机制,出台了《鹰潭市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制定了《鹰潭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适时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的稳定;实行了商品和收费的明码标价制度,建立了遍及城乡的“12358”价格举报监督网络,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等。价格管理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经济手段为主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干预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政府调控价格的手段和能力得到了加强。

  三、价格改革经验

  我国的价格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环节,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在国家经济实力和社会承受能力都比较薄弱的环境下进行的,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面对的矛盾错综复杂。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30年的实践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实行渐进式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恰当把握改革力度,使改革力度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改革中保持社会稳定;二是价格改革要同经济和对外开放总体要求和进展相适应,采取调整价格和放开管制两种方式稳步协调推进;三是对生产资料价格在一段时期内采取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双轨制”的形式,逐步过渡到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借以培育生产要素市场,推动价格体制的平稳转轨;四是对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坚持实行市场化改革的取向,但对于国家垄断、关系绝大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药品等服务价格,仍作为公益性事业价格管理;五是对价格改革引起的连锁反应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加以消化,并相应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妥善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确保城乡居民实际收入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六是加强宏观调控,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防止和控制通货膨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四、今后工作思路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尽管目前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物价上涨压力有所缓解,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为此,我们今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立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目标,以准确、及时、灵敏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为基础,以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措施为手段,以既保障市场供应又保持价格基本稳定,既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又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为原则的价格调控机制,及时化解各种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因素,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二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政府价格决策机制。在重大价格决策中严格按照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听证会制度、专家论证制度、社会意见征询制度和集体审价制度。逐步建立价格诉求表达机制,让价格利益关系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需求真正反映和影响到价格形成过程中来,从源头上防止价费矛盾的发生。三是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节能减排上的作用,积极推进电、水、气、土地等资源价格改革和污水、垃圾、排污等环保收费改革,建立健全既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又能体现环境损失成本的资源环保价格形式机制,促进资源节约、污染减排和环境治理。四是充分利用价格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支农扶农惠农的各项价费政策,支持农村发展。充分利用价格部门的信息优势,及时向农户提供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五是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职能作用,努力防止猪肉等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向其它商品蔓延,防止价格总水平上涨过快给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过大影响。继续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力求使上学贵、看病贵、房价高等矛盾得到进一步缓解。六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围绕“惠民生、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积极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和专项价格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七是全面开展价格惠民行动,开创社会和谐新局面。以严控涨价项目出台,关注低收入群体利益、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围绕清费治乱减负等方面积极开展价格惠民行动,进一步创新惠民行动形式,拓宽惠民行动领域,丰实惠民行动内容,真正以“负担是否降低、百姓是否满意”为评判标准,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利益问题,让群众共享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八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价格宣传工作。价格宣传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疏导价格矛盾、解决价格问题的有效手段。宣传工作做好了,就会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价格改革工作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正确把握价格舆论导向,通过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在扶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积极措施,以安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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