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江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赣府厅字〔2016〕114号)精神,为实现2020年我市全民科学素 质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形成更加完善的科普工作机制,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公众对科学技术的态度,公众运用科学技术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等方面有大幅提升,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与全省同步达到10%以上。
——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学习实践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和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生活能力快速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科普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科普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科普产业有新进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社会动员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加强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的能力。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
措施: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核制度。增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重视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大力推进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促进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互动衔接,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应用人才的培养方式。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系统提升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推进高校科学基础课建设,加强科学史等科学素质类视频公开课建设。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推动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创业就业基地。大力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大赛、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为青年提 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平台。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非正规教育的促进作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红领巾科技小社团、青年专家服务团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的科技教育资源,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求真科学营等活动。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博物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技场馆、博物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工作,探索校外科技资源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模式,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全覆 盖。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的科学素质。
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等,贯彻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等知识和观念。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服务现代化。加 强农民科学素质培养和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培育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和生活水 平。加大对贫困地区科普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农村妇女和农村留守人群的科学素质。
措施: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 用,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深入实施“全市农村党员科技致富带头人大培训”、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 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强化专家和导师辅导、举办农村青年涉农产业创业创富大赛等方式,促进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女农民队伍。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村安居宣传、科普之春(冬)等各类科普活 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绿色殡葬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提升农村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实现“科技+金融” 的有效结合。发挥优秀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全市农技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社区(村)等创建活动,提升 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建设乡村“智慧科普e站”,大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民微视频 展播等科普活动。
——加强对农村薄弱地区的科技助力精准帮扶。实施科普扶贫培训,加强贫困地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干部“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本领。组织开展劳务和技能培训,加强农民特别是贫困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让在家务农的劳动者都能掌握1-2门农村实用致富技 术。开展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智爱妈妈”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分工:由市农粮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养培训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科学知识、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措施: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技能就业培训工程、创先争优劳动竞赛,开展各类劳动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通过技术比武、“讲理想、比贡献”竞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等,提升职工职业技能。
——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发挥企业、科普机构、妇女之家等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
——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智慧蓝领、巾帼建功等活动,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
分工: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农科院、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加强规划,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认真落实《江西省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 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规划时,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重点加强对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教育培训。
——创新学习渠道和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加强对科学理论的学习。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制订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办好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 动。继续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科学思维与决策系列课程。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联等单位参加。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建成一支优秀科学教师队伍。加强科技教育课程教材开发,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方法,不断推动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
措施: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技教育等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加强对幼儿园、农村和科学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中小学骨干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完善科技辅导员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科技辅导员评价、激励机制。
——加强各类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等。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科学测量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技教育的教材建设。
——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发挥基础教育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学成果奖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普及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健全科教结合、共同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分工: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任务:普及尊重自然、绿色低碳、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和观念,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 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建设。大力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区科普服务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常住人口科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措施:
——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深入开展科普日、科技周以及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气象、防震减灾、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老年人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在新建及现有的基层服务中心拓展科普功能。建设“智慧科普服务站”,推进社区科普益 民服务站、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人员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基础设施作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全市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分工:由市民政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推动实现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和运营机制等服务模式的全面创新。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满足公众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定向、精准推送科普信息。
措施: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实施科普建设工程,依托鹰潭科普云系统,建设“智慧科普e站”,建立科普信息网络管 理与发布系统;提升“科普鹰潭”微信平台社会影响力,做好科普信息精准推送;实施好新媒体终端科学传播工程,提倡和鼓励利用电子科普视频、社区电子屏、大型广告屏等多媒体终端传播科学知识。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科普公共服 务新模式,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参与科普信息化内容开发;建设鹰潭数字科普教育基地,集成共享社会化科普资源;积极利用“科普中国”系列科普信息化资源,推动科普信息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服务。
——繁荣科普创作。大力开展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推动形成专家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信息化科普内容产出机制,生产适合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广的科普融合创作作品。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奖和推介,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
——强化科普传播协作。推动市级和各地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支持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推动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通过智慧科普服务站等方式,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鼓励科研机构、科技社团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贫困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
分工:由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粮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资源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措施:
——推动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创新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建立完善以实体科技馆为龙头和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虚拟现实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鹰潭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发挥专业行业类科技馆等场馆以及鹰潭数字科技馆的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完成市科技馆新馆建设。扎实推进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加大科普大篷车配发和管理力度。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加快建设面向农村的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加强科技场馆等与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
——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林业、地震、气象等行业类、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区、地震台站等公共设施增强科普功能。
——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实验室)、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它科技类设施。探索建立科普合作交流、科普设施共建、科普资源共享的有效机制,组织动员高校师生、科技社团及科研院所开展科普活动。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探索企业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有效模式。
分工:由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粮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农科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促进科普产业创新发展,培育科普产业市场,激发社会公众科普创业热情,形成科普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资源的转化。
措施:
——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加强科普资源创作力度,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从事科普产品研发与推广,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 源,不断丰富科普产品,切实提高科普产品品质。
——加强科普产业市场的培育。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的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鼓励建立科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形成科普产业集群,实现集约发展。
分工:由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粮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科普人才,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
措施:
——完善科普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设完善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工作。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标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在义务制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队伍及大学生村官、科普志愿者、离退休人员等,积极发展农村科普员队伍。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建设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充分发挥学会等科技社团的科普人才资源优势,大力推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组织带领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创作和传播。通过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 动、科技创新活动,动员更多的大学生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吸引离退休科技人员尤其是老专家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
分工:由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粮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联参加。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领导全市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方案。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全面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
(二)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共建机制。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落实国家、省有关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江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县合理分担科普财政投入。市财政根据财政状况,继续支持对地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相关的转移支付。市、县(区)政府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鹰潭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意见》任务,按照市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6年,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十三 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6—2020年,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 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 间和《鹰潭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意见》颁布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