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鹰潭市房管局2017年公租房装修项目(第三批)初步设计的请示》(鹰众和房字〔2017〕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鹰潭市房管局2017年公租房装修项目(第三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信江新区水木清华小区、中央公馆小区和市体育馆北侧的幸运之星小区。项目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23277.47平方米,共416套,其中水木清华小区31-35平方米住宅共250套,71-81平方米住宅共80套;中央公馆小区75-89.99平方米住宅共36套;幸运之星小区41-54平方米住宅共49套,94.07平方米住宅1套。主要建设内容:室内地面、墙、门、天棚、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部位的装修,室内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线路铺设及灯具、开关、插头安装,厨房、卫生间用具配备与安装等。
二、工程设计
按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各专业设计,保证安全性和可实施性。
三、工程概算
经审核,确定项目投资为794.89万元,具体分项投资见附表。
特此批复
附件:鹰潭市房管局2017年公租房装修项目(第三批)概算表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