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各县(市、区)发改委、市龙虎山景区经贸局、鹰潭高新区科经局、市信江新区经发局: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好我省开展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开发性金融融资工作,进一步创新我市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筹融资渠道,加快建立我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库,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编报工作,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滚动推进”的原则,实事求是编报项目。
二、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入库项目前期工作,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落实各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前期工作投入,保证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按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审核手续。
三、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项目库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建设,项目编报中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安排和年度目标等内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请你们于5月28日前将申报项目资料报送我委地区交通科,联系人:郑凯,联系电话:0701-6440078(兼传真),邮箱:3146672797@qq.com。
附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