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平台 >> 在线投诉
 
姓  名: 吴林 (ip:117.164.146.73) 提交时间: 2018-01-28 受理编号: SZ201801281151
主  题: 幸福时光交房乱收费
咨询类型: 投诉 受理单位: 市发改委
内  容: 幸福时光小区交房不征求业主意愿强制收取或未按规定收取费用:1.有限电视初装费,根据规定应自愿开通且收费350,但该小区强制且收费500. 2.房产证代办费,强制且收费500. 3.物业费,其他小区如恒大未入住收取3个月,该小区需整年。 4.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2000及装修清理费5元/平方,其他小区都未收取。 还请相关部门责令小区整改,让业主顺利收房谢谢。
办理状态: 回复时间: 2018-01-28
回  复: 吴先生,你好,已要求幸福时光开发商严格执行相关有线电视初装费的文件:《关于制定江西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0]106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将江西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和《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规定,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已放开,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已要求开发商,如果业主自行办理产权证和自行将装修垃圾清运出小区的,不可强制收取代办费和装修垃圾清理费。 如有未尽之处,请直接拨打电话0701-12358。
 
打印 关闭
关于我们 使用帮助 法律声明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单位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德政路市经济大厦A区2楼 邮政编码:335001 电话:(0701)6441287
赣ICP备10001356号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