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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陈聚任 (ip:59.63.205.119) 提交时间: 2018-01-28 受理编号: SZ201801283262
主  题: 天然气的初装费是否能退回?
咨询类型: 咨询 受理单位: 市发改委
内  容: 凯翔都市名门2012年已交天然气初装费2千3百9十元,可以退回吗?电视初装费500元能退多少?
办理状态: 回复时间: 2018-01-28
回  复: 陈先生,你好。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安装费管理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1262号)文件明确:“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气安装费,纳入商品房建设安装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购房者不再交纳与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有关费用。”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实施。2016年1月1日前,新建商品房购房者已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且按合同约定已交纳的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用,不再退还。我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后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2014年5月16日起停止价外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并且在合同中不再约定管道燃气初装费。2014年5月16日之前购房户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管道燃气初装费事宜的,按购房合同约定处理。你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在2014年5月16日前,按合同约定处理。根据《关于制定江西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0]106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将江西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文件规定,有线电视装机工料费标准为350元/户。如有未尽之处,请直接拨打电话0701-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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