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省发改委《关于规范项目审批和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
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复;
2、项目勘察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3、初步设计按照国家规范规定要求编制,内容达到深度要求;
4、初步设计经审核,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发改委申报。
5、权限内项目由市发改委进行审批;权限以上项目,由市发改委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报告应附文件
1、初步设计申报文件一式二份;
2、初步设计文本一式五份,设计材料光盘一份;
3、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限
1、自收到初步设计申报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批条件,
需作何修改补充。符合审查条件的一般项目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审查会,并下达审查意见;
重大项目或技术较复杂类项目经报经委领导批准延长至20个工作日。
2、自收到修改补充后的初步设计之日起,符合审批条件项目5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
需做进一步研究论证的项目,7个工作日之内安排研究论证,论证后符合条件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批复。
仍不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知申报单位。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审批收费
无
办理流程
①审核项目单位提出的申报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②符合要求的组织召开审查会,不符要求的提出完善要求;
③印发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④审核项目单位提交的补充初步设计和调整概算;
⑤印发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受理机构
市发改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发改委设审科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A区2楼
咨询电话
0701-6447676
监管措施
监督投诉电话:0701- 6433295
监督邮箱:ytfgwjcs@yingt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