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调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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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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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政府补助、贷款贴息方式的投资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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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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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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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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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A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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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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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政府补助、贷款贴息方式的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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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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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条第四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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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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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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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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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投资项目申请使用政府补助、贷款贴息方式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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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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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申请报告;2、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者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6、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评审批复;7、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8、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9、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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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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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许可事项由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负责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有必要的需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通过后,提交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完成后由受理人将审批意见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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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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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20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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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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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5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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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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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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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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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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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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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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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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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625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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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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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到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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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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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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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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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劲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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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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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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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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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625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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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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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w62508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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