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设审科 (单位)职权目录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内容
行使主体(岗位)
法律依据
办理条件
1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
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设审科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政府性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专家审查并修改符合审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