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字〔2014〕84号),保留竞彩足球365,挂市物价局、市能源局、市区域战略实施办公室(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办公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按照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落实工作,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将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划转市城乡建设局。
(四)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 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四)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 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 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七)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八)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等储备。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计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节能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组织能源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煤炭、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节能和资源综 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行业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
(十四)研究提出国家区域战略和赣东北扩大开放重大规划、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及先行先试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国家区域战略和赣东北扩大开放重大项目布局及建议,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做好项目的跟踪落实;组织申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负责对口衔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有关工作,做好区域交流协作和宣传推介工作。
(十五)承担地方铁路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