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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2日
 

关于印发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制度

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职责

市发改委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市发改委政务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领导并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副组长召集;如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具体研究以下工作:

1)及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

2)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文件、规定、方案和计划。

3)研究确定通报表扬的先进典型和批评的科室及单位;研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的处理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3、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写或修订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负责本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维护、更新工作。

4、指导县(市、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相关文件。

6、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事宜。

7、做好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的归集、存档。


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等各种形式的信息。

二、本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预先审核制度。各科室、委属单位在正式公开政府信息前,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与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相抵触的,不予公开。

三、审核的程序

(一)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的审核

按照本委制定的公开目录,各科室信息员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并对是否公开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与发布,办公室统一盖章保存,项目信息科负责统一发布。

(二)依法申请公开类政府信息的审核

1、直接来我委现场提出申请的,由当事人在委办公室填写《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各科室信息员填写答复内容,科室负责人初审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符合依申请公开的,予以公开;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

2、由网站、信函、电报、传真方式申请的,由项目信息科工作人员统一登记受理,转交相关科室按照当场依申请受理的方式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给予公开,如不予公开的,注明理由;属于公开范围的,在规定时限内按回复方式及时进行答复,并报委办公室备案。

(三)对信息发布的内容、范围、形式等方面有异议时,提交主任决定。

四、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得公开。

五、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

(二)语言表述、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三)对外发布范围是否适宜;

(四)是否涉密;

(五)有无敏感信息,是否会引起社会不安定因素等。

六、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审核发布程序,各科室、委属单位是发布政府信息的直接责任单位。

七、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程序与时限。

(一)公文类信息。各科室(单位)发文时须注明密级,密级为保密将不公开,但必须注明免于公开的理由。密级为公开的,项目信息科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

(二)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完毕后,送分管领导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项目信息科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

(三)项目信息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备案、归档。

八、依法申请公开办理的时限按照《条例》执行。

九、各科室应主动、及时报送政府信息。

十、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严格执行《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科室负责人对网站信息发布以及安全保密管理负全责。

十一、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委年度考核。


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按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本科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上报备案的;

2、不履行主动公开职责,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或者未经批准的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

3、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泄露国家秘密的,或者未经相关第三方同意公开政府信息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6、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

7、拒绝、阻挠、干扰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落实监督检查决定、要求,经监察机关督促纠正拒不改正的;

8、不受理、不答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或者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9、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科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以下规定追究责任: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对科室、单位提出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科室、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组织处理。


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职责

 

1、承担委政府信息公开、委门户网站和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等的信息更新及服务工作。

2、承担本委制定或获取的与本科室、单位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各类公文、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和表格、工作动态等信息内容的搜集整理、审核登记和电子文本的统一报送工作;

3、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与本科室、单位的目录编制、公开申请受理、咨询答复和信息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宣传讲解等工作;

4、对委门户网站和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到的与本科室、单位的各类业务信息进行及时补充、纠错和更新,确保其格式规范、信息口径一致、来源准确、时效性强和内容权威;

5、按规定格式及时报送信息稿件。所有信息的正文格式必须为txt格式,段落首行缩进,字体颜色为黑色,如需特别强调可用加粗,图片类型为jpggif的文件格式,图片大小500×350像素,纵向图片350×500像素。所报送的信息要在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委门户网站管理员汇总。

6、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简报信息报送、信息网络传播、公文处理和机要保密制度,做到尽职尽责。同时要保守在工作中获取的秘密,杜绝出现失泄密事件。


市发改委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委计算机保密管理,根据《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保密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相关保密规定以及财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有关规定管理涉密文件资料。

3.对网络资源和用户账户情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加强对电子邮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5.定期检查上网计算机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上报和处理。

二、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按国家《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保密部门保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并遵守如下规定:

1)各科室加强笔记本电脑管理,落实责任人,制定相应保密制度,采取的保密措施要与所处理信息密级的要相一致,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涉密电脑使用前要经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检测。

2)使用人要认真遵守保密规章制度,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要按规定进行密级标识,并按相同密级管理。

3)笔记本电脑原则上不准上网,确需上网的要办理审批手续(同外网联网保密审批手续相同)。

4)笔记本电脑硬盘内不准存储国家秘密事项,同时,日常存放要严格执行贵重物品和密品管理制度,以防被盗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5)笔记本电脑硬盘禁止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暂存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须加密存储,用后及时删除。

三、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物理隔离卡。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签字同意后再发布信息。

3.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上网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6.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四、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必须单独保管并标明“秘密”标签。

3.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须经主要领导同意保密委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4.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单位,下班后存放在固定地方。

5.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单位的,经主管领导同意报保密委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返回后要经保密委审查注销。

6.复制涉密存储介质,须经保密委批准。

7.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在归档时必须单独归档。

8.各科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

9.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委同意后负责销毁。

五、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的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2.各涉密科室应将本科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 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小组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4.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由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5.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的保密管理规定

1.用于专门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按所接入设备的最高定密等级定密。

2.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3.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涉密设备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4.涉密电子设备出现故障送外维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予以销毁;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

 

 

 

 

 

 

 

 

 

 

市发改委政务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委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职责

为保证应急情况下应急机制的迅速启动和指挥顺畅,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当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将自动成立并担负如下职责:

1、向上级汇报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向有关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2、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

3、研究布置应急行动有关具体事宜;

4、应急行动期间的组织指挥;

5、负责应急行动的宣传教育和有关解释工作;

6、负责与有关单位进行重大事项的工作协调;

7、负责应急行动其它的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8、负责应急行动技术支持工作;

9、研究布置并组织应急行动期间网络与信息监管的有关事项;

10、认真详细地做好监管值班记录。

三、各级处理预案

1、网站不良信息事故处理预案

1)一旦发现委门户网站上出现不良信息(或者被黑客攻击修改了网页),立刻关闭网站;

2)打印不良信息页面留存;

3)完全隔离出现不良信息的目录,使其不能再被访问;

4)删除不良信息,并清查整个网站所有内容,确保没有任何不良信息,重新开通网站服务,并测试网站运行;

5)修改该目录名,关闭不安全栏目,重新开放该目录的网络连接,并进行测试,正常后,重新修改该目录的上级链接;

6)若事态严重,立刻向领导小组汇报,视情节严重程度领导小组可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2、网络恶意攻击事故处理预案

如果出现网络恶意攻击现象,应立刻确定受攻击的栏目数量和影响范围,迅速推断出此次攻击的最坏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切断网站服务器,以保护重要数据、信息等,并将结果报至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

3、重大时期网络事件处理预案

1)关闭网站相连,保障网络畅通;

2)对重要网络信息提供备份;

3)对网络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出现重大问题立刻向上级部门求救。

四、应急行动的基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应急行动启动后,应急小组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向相关部门汇报每日工作开展情况。

(二)请求汇报制度

应急程序实施期间,应急小组在坚持每日值班汇报的前提下,遇有重大情况和自身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坚持随时汇报。

五、日常工作中需为应急行动做好的有关工作

1)加强预防,常备不懈。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门户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做好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组织和技术等准备。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小组领导带领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制。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本预案规定,各司其职,做好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间、政府间的沟通协调,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快速决断,上下联动,协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对国家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

六、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行动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事件等级并发布预警。必要时应启动相应预案,同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得悉紧急情况后立即做出相应举动,各小组迅速集结待命。

2、应急小组成员听从组织指挥,迅速组织本级抢险防护。

1)确保WEB网站信息安全、网络畅通为首要任务。迅速发出紧急警报,所有相关成员集中进行事故分析,确定处理方案;

2)分析网络,确定事故源,事故源处理完成后,逐步恢复网络运行,监控事故源是否仍然存在;

3)针对此次事故,进一步确定相关安全措施、总结经验,加强防范;

4)从事故发生到处理的整个过程,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及上级部门汇报,听从安排,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积极做好门户网用户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网站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5、事后迅速查清事件发生原因,查明责任人,并报领导小组根据责任情况进行处理。

七、其他

1、在应急行动中,市发改委各科室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2、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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