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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发改委数字鹰潭信息采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0日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市发改委数字鹰潭信息采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市发改委数字鹰潭信息采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

                               年十二月十日

相关附件: 市发改委数字鹰潭信息采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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