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许可审批 >> 价格收费审批
 
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8日
 

鹰潭(贵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市西气东输二线、川气东送管道天然气对接供应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双气源供气。为了使广大市民享受管道天然气优惠计价这一成果,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合理制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切实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利益,市发改委开展了管道天然气配气成本和销售价格核算工作,召开了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经报请市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市长办公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气价格(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拟由原3.8元/立方米调整为3.55元/立方米。

  二、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对城区“三无”对象、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优惠价格政策:每月用气量10立方米(含10立方米)按2.60元/立方米价格执行。

  三、建立天然气城市到户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天然气城市到户销售价格相应调整,包括顺价上调和顺价下调,居民用气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因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而进行的顺价调整,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但调整的销售价格需由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四、调整后管道天然气价格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县(市、区)参照执行。

关于我们 使用帮助 法律声明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单位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德政路市经济大厦A区2楼 邮政编码:335001 电话:(0701)6441287
赣ICP备10001356号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