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你处报来《关于申请核定滨江公园停车场收费定价标准的报告》收悉。
鉴于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同意在滨江公园设立停车场,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2015〕889号)及《鹰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鹰发改收费字〔2017〕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对滨江公园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起价每小时3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对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挂牌的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减半收取。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费。
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标明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此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自文到之日起实行。试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特此批复
2017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