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月湖湾颐养园项目重新备案的申请》收悉。月湖湾颐养园项目原以鹰发改社会字[2015]1号文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额等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5]8号)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经研究,同意对月湖湾颐养园项目重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龙虎山大道以东,六纬东路以南,七纬东路以北段地块。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9941㎡,建设规模为福利型养老公寓240个床位,自助养老公寓760个床位、居家型养老住宅600个床位。总建筑面积103919㎡,其中:福利型养老公寓5331㎡、自助养老公寓33701㎡、居家型养老住宅29518㎡、不计容建筑面积7382㎡、其他用房面积27987㎡。主要建设居家型老年公寓、自助型养老公寓、福利型养老公寓、老年活动中心、招待所全部为精装修,医院、康复中心配置医疗器械,食堂、养老服务配套用房配置老年用品及家电,区内给排水、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6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节能审查、建设、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五、项目备案通知书的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备案通知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如需继续建设,请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如未申请延期或我委未批准同意延期,本备案通知自动失效。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建设内容与备案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