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16]1号)要求,我委编制了《鹰潭市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在“鹰潭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发改委”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发改委项目信息科联系(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A区2楼223室,邮编:335000,电话:0701-6441313,电子邮箱:936353901@qq.com)。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信息公开当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巩固和发挥党的“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和作用的重要举措,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此项工作的委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项目信息科,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项目信息科在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一是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今年以来,我委以现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基础,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服务需求,全年保证了每季度对委所有电脑进行软件正版化、信息安全及保密检查一次。三是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5年,共组织全委培训3次。
(三)完善流程,主动公开。2015年,我委对公文类信息公开流程进行了改进:第一,公文起草人员拟制公文或信息时,必须按照《保密法》、《市发改委保密工作制度》对其是否涉密进行初审,在《发文稿》“公开方式”栏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意见,对免予公开的信息注明免予公开的理由;第二,科室负责人对拟制的公文或信息提出审批意见;第三,办公室核稿人对拟制的公文或信息进行审核。对信息公开方式认定不明确,或免予公开的信息未注明理由的,要退回重办;第四,委分管领导对拟公开的公文或信息的公开方式进行审批;第五,由项目信息科将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委网站公开发布。
(四)搭建平台,拓宽渠道。一是健全网上信息公开平台。2015年,对我委网站进行了5轮自查,修改错误链接等各类问题70多处,对委门户网站栏目进行调整和清理,删除部分职能已不在我委的栏目,网站更加整洁、条理各为清晰。二是继续做好了委短信平台的维护,全年,通过短信平台向市民发送各类发展改革和物价等短信共18000条。三是积极组建政务新媒体,在新浪微博组建了鹰潭发改政务微博,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00多条;12月份,还组建了鹰潭发改政务微信,目前已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近20条。
通过以上做法,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各科室对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走上了有制度、有落实、有考核、有整改的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2条,其中单位概况15条,通知通告75条,行政许可(审批)86条,工作动态61条,宏观经济41条,重大项目37条,价格类127条,体制改革等其他信息24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20条;政务微博210条,政务微信18条;其他方式26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1.通过竞彩足球365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委短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4.其他途径:通过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委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2015年度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委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委无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比如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全等情况。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积极拓展公开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市发改委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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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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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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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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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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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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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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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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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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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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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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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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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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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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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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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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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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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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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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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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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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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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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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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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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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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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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0
|
单位负责人:黄忠 审核人:张莉琴 填报人:孔街平
联系电话:0701-6441313 填报日期:2016年1月14日